葭沚街道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程序
来源站点:葭沚街道办事处 索引号: JJ103-C0311-2008-0005 发布日期:2008-10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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葭沚街道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程序

1、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,并填写《台州市椒江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登记表》、《椒江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》提交相关材料。

2、村委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:1、审查材料;2、入户调查;3、村委会评议。经初审符合条件,进行张榜公示七天,无异议后填写《台州市椒江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),随同本人申请材料一并上报街道办事处。

3、街道办事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村委会上报申请材料:1、再入户调查;2、街道低保评审委员会评审,对不符合条件将材料退回村委会,对符合条件签署审核意见,上报区民政局审批。

4、区民政局对上报材料进行核查,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,并将批准的名单通知所在街道,由所在村委会再次进行七天公示,无异议后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街道,街道办事处在3个工作日内报区民政局,发给《椒江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,获批准的低保户凭证领取生活保障金。